華商教〔2019〕122号
廣東财經大學華商學院教務處
關于做好2018-2019學年第二學期
綜合實踐課程教學工作的通知
各二級學院、系:
根據各年級教學計劃及學校相關文件,現将我校2018-2019學年第二學期綜合實踐課程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據教學計劃、安排綜合實踐教學課程
(一)社會實踐
學生應完成《廣東财經大學華商學院創新實踐學分認定實施辦法》中的創新實踐項目,方可獲得社會實踐學分。
(二)學年論文
學年論文應由專任教師指導,論文題目由教師下達,旨在培養學生綜合運用已學課程的理論和知識解決實際與理論問題的能力,使學生接受查閱、評述文獻,制定研究方案及計算、論證、撰寫論文等科學研究的初步訓練。撰寫期間,教師須及時檢查、了解學生的工作情況,并給予必要的啟發和指導。學年論文應參照畢業論文執行。
(三)專業實習
專業實習應結合校外實踐教學基地,參照畢業實習工作開展,充分利用基地資源,安排學生實習,提高校外實踐教學基地的利用率。學生實習期間需認真填寫《專業實習記錄本》、完成實習報告及提交相關實習證明材料。
二、加強指導與管理
1.二級院系要向學生闡明上述課程的目的與意義、參與社會實踐及實習期間的紀律以及安全等方面的内容;應選派教學經常豐富、協調能力較強的教師擔任實習指導教師,把實踐育人落到實處。
2.按照相關文件要求力求客觀、公正、準确評定成績;從嚴要求,防止偏低偏高現象,做好成績錄入工作。
三、認真做好總結及材料歸檔工作
各教學系在課程結束後,要及時總結、分析實習實踐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反饋于我們現行的教育教學之中,不斷改進教育教學的内容和方法,努力提高我院的人才培養水平。要及時将社會實踐、專業實習、學年論文相關的教學材料彙總歸檔。
廣東财經大學華商學院教務處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