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教學部:
根據學校相關工作安排,我處決定組織開展2019年質量工程項目校内結題驗收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驗收範圍
本次結題驗收的項目為學校2016年及之前立項的質量工程項目(包含2018年暫緩驗收項目);2017年立項建設的創新創業教育課程項目及應用型人才培養課程項目。具體詳見《2019年度需結題驗收項目清單》(附件1)。
二、驗收方式
(一)院系(部)評審
1.項目所在院系(部)統籌組織專家召開結題評審會議,對項目建設成果進行結項鑒定,并将會議時間和地點提前告知教務處。
2.院系(部)領導需嚴格把關,嚴控項目完成質量,并在《結題報告書》中“項目所屬院系(部)意見”處寫明項目是否通過驗收。若有未達标項目,可不予通過并上報教務處。
3.每位評審專家需按照要求填寫《廣東财經大學華商學院“質量工程”項目結題評審意見表》,并在《結題報告書》、《驗收登記表》中給出專家組意見(校級項目無需填寫驗收登記表)。
4.評審會議結束後,将相關材料電子版及紙質版(一式兩份,雙面打印)交予教務處審核。
5.如項目無法如期參與驗收,需認真如實填寫《廣東财經大學華商學院“質量工程”項目變更申請表》,闡明原因和項目進展情況,所屬院系(部)審核簽字後,提交教務處申請暫緩驗收。暫緩時間為1年,曾暫緩項目不允許再次暫緩。
(二)教務處審核
1.教務處組織人員對各院系(部)提交的初審材料進行格式審核,對不符合要求的項目将退回各院系(部)整改并在規定時間内重新提交教務處。
2.教務處将擇期組織專家再次對省級項目進行審核,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三)教指委驗收
教務處将審核通過的項目彙總并提交至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評審,綜合校外專家組意見,最終确定項目驗收結果并予以公示。
三、驗收要求
(一)評審要求
1.項目所屬院系(部)需将校内外評審專家名單提交至教務處審核,評審專家不能少于5人,皆要求副高及以上職稱,其中校外專家不能少于三分之一,項目組成員和項目所在院系領導應排除在外,經教務處審核通過後,項目所屬院系(部)方可組織開展結題評審會。
2.項目所屬院系(部)需于2019年10月23日前提交《評審專家推薦表》電子版及紙質版至教務處。
(二)材料要求
1.省級質量工程及高教改項目需提交《項目任務書(申報書)》、《廣東省質量工程驗收登記表》、《廣東财經大學華商學院“質量工程”、“高等教育教學改革”項目結題報告書》、成果實證材料;
2.校級質量工程及高教改項目需提交《項目任務書(申報書)》、《廣東财經大學華商學院“質量工程”、“高等教育教學改革”項目結題報告書》、成果實證材料;
3.“創新強校工程”教改項目需提交《項目任務書(申報書)》、《廣東财經大學華商學院“創新強校工程”教研項目結題報告》、成果實證材料。
各項目結題材料需充分、完備且條理清晰。要結合項目建設标準和建設要求,對照項目立項申報書(申請書、任務書等),根據建設實際情況填寫好相關表格,并按照裝訂要求編寫目錄、有序排列裝訂成冊。無實證材料或實證材料不能證明項目成果者,驗收不予通過。
四、提交時間
(一)各項目組于2019年11月12日前将相關結題材料一式兩份交予教務處陳梓哲老師,辦公室:行政樓206,電子版以“xxx項目結題材料”命名發至郵箱:782965113@qq.com,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提交材料的項目将按照校内結項不予通過處理。
(二)校内結題驗收通過的省級項目,屆時須按照省教育廳相關通知在規定時間内登錄“廣東省教育廳教學類項目管理平台”(http://120.78.198.104/)填報驗收項目材料,未在系統進行填報的将無法參加省廳驗收。
附件:1.2019年度需結題驗收項目清單
2.廣東财經大學華商學院省級“質量工程”、“高等教育教學改革”項目結題報告書
3.廣東省質量工程項目驗收登記表
4.廣東财經大學華商學院“創新強校工程”教研項目結題報告
5.廣東财經大學華商學院“質量工程”項目結題評審意見表
6.廣東财經大學華商學院質量工程項目結題材料裝訂要求
7.評審專家推薦表
廣東财經大學華商學院教務處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