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處、室、二級學院、系(部)、館、中心:
為進一步提升我院教職工的業務能力水平,根據《廣東商學院華商學院教職工繼續教育暫行管理辦法》(華商人事〔2013〕9号)及學院有關規定,學院決定本學期第21-22周(7月20日至29日)為繼續教育學習活動時間,現就開展相關學習活動安排通知如下:
一、請各部門自行制定切實可行的繼續教育學習活動方案,于7月10日前報學院人事處,同時提交電子版。方案中應包括具體的活動目标、活動時間、活動地點、活動内容、參加人員、活動形式等内容。
二、各院、系(部)應有針對性地開展以專業建設為重點、以提升教師教學能力為目的的教師培訓。通過講座、經驗交流、報告會等多種方式開展教育教學能力提升活動。
三、學院各職能部門、教輔單位應組織職能相同相近的教職工開展業務學習和崗位培訓,具體分工如下:
(1)教務處組織教學秘書開展業務學習培訓;
(2)學生處組織輔導員進行學習培訓;
(3)其他職能部門、教輔單位由學院辦公室牽頭組織繼續教育學習活動。
四、為深入的開展繼續教育活動,學院将安排專題講座對我院教職工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具體通知另發。
五、其他要求
(1)部門領導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繼續教育學習活動。把繼續教育學習活動作為各部門本學期末的一項重要培訓工作列入議事日程,按照學用結合的原則,通過多種方式開展學習活動。
(2)本次繼續教育學習活動是學院本學期校内培訓的一項重要内容,原則上不予請假。同時,校内培訓可作為教職工個人選修科目申報繼續教育學時。
(3)各部門要将繼續教育活動與日常工作緊密結合,統籌安排,學習活動結束後将活動總結于下學期9月10日前上交學院人事處,同時提交電子版。
廣東财經大學華商學院
2015年7月1日